《演艺科技》投稿须知
发稿的流程
编辑部在接到投稿后,将稿件发给有关专家审阅,审阅方式为“盲审”,即审阅者与作者互相不知道身份。待专家发回审稿意见后,编辑部根据专家意见决定稿件是否刊用。如可以刊用,编辑对稿件进行必要的文字处理,然后交主编进行二审。对于需要较大改动和调整的稿件,编辑部会与作者沟通,或由作者自行修改,或由编辑部修改,并请作者对修改后的稿件进行确认,之后交主编进行二审。主编定稿后,进入排版、印刷过程。
注意事项
1、文责自负,请勿一稿多投。
2、来稿请附上作者联系方式、通讯地址、作者简介(第一次向本刊投稿)
3、来稿字数在2500~5000字为宜,格式要求如下:
文章内容包括:文题(中英文)、作者单位(中英文)、作者姓名(中英文)、摘要(中英文)、关键词(中英文)、正文、参考文献
摘要应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,50~300字;关键词取3~8个
参考文献按正文中的出现顺序编号;参考文献应包含:主要责任者、题名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出版时间、引文页码(获取和访问路径)
图片要求为JPG或TIF格式,分辨率为300;如果是用AutoCAD制作的DWG格式图片,请使用深色、加粗线条,图片大小11 cm为宜
4、如文章选题涉及基金项目,请注明项目来源。